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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提笔在面前的纸上落下几个字。

“事有坎坷,都头来总会重见黎明。不如就叫,君珂,君黎吧。”

“甚好,寓意甚好。”

——

日子似乎就要这么过下去了。

一天两天等待后变成了定居,大家也慢慢接受,家书寄了出去,心中也多了几分期盼,带着这份团聚的期盼,这群士兵脱下了铠甲学着耕田种地。

没有耕牛,好在年轻的小伙子比牛还要结实,干起活来又快又好。

这座空了很久的死城终于多了几分生机勃勃,老人们拿出了自己藏起来的种子,看着这群从边境来的大英雄们把种子种下。

他们有物资,而且会毫不吝啬的分享给城中的老人和孩子,初春来临前的日子就是这么过去的。

这段时间城里最高兴的就数鲁祺老爷子了。

因为他送出去的家书有了回信,就在信使走后一个月,一封印好了封泥的书信送进了城。

拆开信后,老头子乐了一整天,逢人便将自己手中的书信扬一扬,兴奋欢脱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。

这下整个城的人都知道了,这老头子年轻时候喜欢的姑娘给他回信了,信中还答应了他要来观海城找他,除此之外,姑娘一生未嫁,收到书信之前差点就要削发为尼遁入空门了。

幸好信使及时,不然老头力鲁祺就真的要打一辈子光棍了。

这件事不管是从送信还是从回信角度来看,听起来都像是天方夜谭。

老头寄信的地址是三十多年前的地方,他根本不知道信能不能送到她手里,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,老太太一直住在那里没有离开也就算了,她还一生未嫁!

在这种随处都是战乱的动荡年代,有时候母子之间一旦走散了,那都有可能是永不相见。

更何况,鲁祺和那老太太只是年轻时定的情,没有订婚更没有成婚,女大当嫁,女方能守着一个生死不明的爱人三十多年,此情难得,闻所未闻,更别说真实的发生在身边了。

鲁祺也不敢相信。

白天开心后,晚上拎着酒瓶子找周野谈心。

一起说是爷孙俩,两人的关系更像是忘年交,鲁祺把她从小养到大,再没有人比周野还要亲密了。

对着月光,俩人手里各拎着一瓶酒。

“哎……我也没想到,她会在。”

周野倒时第一次听老头这么认真的谈那位,喝了口酒,格外给面子的问了一句。

“来了不好么?”

“感觉对不起她啊……一走就是快四十年,我就想碰碰运气,没想到,她还在那。”

周野对老头口中的那个她挺感兴趣,酒瓶相撞,老头继续说。

“年轻时,她可是整个镇上最漂亮的姑娘。她是高门大户,知府千金,我就是到她家干活的穷小子,后来因为身手好,成了知府家的侍卫。”

“我也喜欢漂亮姑娘。”

周野喝了口酒,满脸通红一片。

老爷子瞥了她一眼。

“你该喜欢健壮小伙子,不是漂亮姑娘。”

“好看的我都喜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