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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书吧 > 都市言情 > 鉴宝秘术 > 第四五八零章 人怕出名猪怕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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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五八零章 人怕出名猪怕壮

张天元笑道:“只要你帮我做了事儿,我便让你住在那里,你的吃住,都归我管。”

女子沉默片刻之后道:“好,我信你,你能救我,绝对不是坏人。如需帮助,到前面大树下找我,绕树左三圈右三圈,我自会出现。”

说完,一道白光,女子不见了。

张天元回家,便将这个消息泄露了出去。

他和那女子达成的条件,就是让这女子整治一下莫瓦和刘腾,让这两个家伙不敢再用巫术害人。

反正莫瓦这家伙一直都盯着达利特村。

张天元故意把事儿泄露出去,他们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。

消息很快传到了莫瓦的耳朵里。

莫瓦这家伙,倒也听说过一些神话故事,尤其是去中国留学的时候,被许多经典的中国神话故事给深深地吸引了。

刘腾自然对这个更为清楚,他大喜道:“莫瓦,你你可知那女子是谁吗?”

莫瓦摇头。

刘腾嘿嘿笑道:“传说咱们云雾山上有只九尾灵狐,修炼千年,隐居山中,很少有人见过;还听说喝了它的血包治百病,吃了它的肉可以长生不老,你见的这女子肯定是灵狐所变。”

莫瓦听到这话,忽然间脸上就变得特别兴奋。

长生不老啊,谁不愿意?

西游记的故事,在阿三国这边也有,莫瓦只知道唐僧肉吃了之后可以长生不老,还真不知道这狐妖的肉吃了之后也可以长生不老。

不过他相信刘腾的话。

再说了,反正试试也不是坏事儿。

这天,张天元出了村子,装着被那两笨蛋抓住。

那两个家伙真以为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也就没怎么在意。

还哄骗他说,让他帮忙带路,这样大家都可以长生不老。说完露出了狰狞的奸笑。

张天元闻听吃了一惊,大叫自己后悔说了这些,如果灵狐被找到,定会凶多吉少。

当然,这表情和这番话,都是他的演技。

张天元硬了语气说,灵狐救了我,我是不会让你伤害它的。

莫瓦大笑说,说什么废话,你如果敢不帮我们,我们现在就把你给做了。

这个白痴,都没想想,张天元怎么会如此轻易就落到他的手中。

而那刘腾也似乎因为长生不老的诱惑,而忘记了张天元这个人的可怕之处。

张天元思索片刻,好像很害怕的说,好,我答应你,只要你们不伤害我,我带你们去……

云雾山仍旧云雾缭绕,雾气茫茫。

张天元带领一伙人来到那棵大树下,左三圈右三圈,突然一股青烟拔地而起,女子出现了。

张天元上前大喊,快跑,有人要抓你。

当然,这话是暗号,就是行动的意思。

女子环顾四周,面带微笑,没有一丝惊慌神色。

莫瓦喜出望外喜出望外,大喊,抄家伙,围住它,别让它跑了,抓住了通通有赏。

张天元冷笑一声,人已经躲在了暗处。

定神再看时,女子已然化作一道白光,悠然飞起,快速穿行在众人中央。

不一会儿,众人被一团团烟雾包围,再一会儿,就一个个相继倒地。

看到这一幕,张天元真觉得有些不太过瘾。

因为实在是有些太快了。

女子已站在张天元的身边。

张天元拱了拱手道:“多谢,不过他们没死吧?”

“死肯定是没死,但只要他们敢再用巫术害人,必然会夜夜噩梦,这一点你是不用担心了。”

听到这话,张天元又连连感谢。

随后,两人分开。

张天元其实有机会把这些人都给做了,然后嫁祸给那狐妖。

不过他没那么做,学了风水学之后,他就知道了天道循环,因果报应。

有些太过伤天害理的事儿,还是不要做的好。

他返回了村子,当天晚上,那些狗就不叫了,显然他们之所以会叫,多半是因为那狐妖的存在。

不过这人怕出名猪怕壮。

张天元一连在这达利特村干了两件大事儿,连隔壁村的一个地主都来找他帮忙了。

这地主平日里也算是与人为善,从不仗势欺人,育有一男一女,女儿出嫁几年了,外孙都有了!

但是儿子却成了二老的心病,眼看着就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了,二老也给他张罗着婚事,可就在这当口出了一件怪事。

儿子本来好好的,自从去了一趟山上回来没过多久就总是嚷嚷着精神不好,后来人也渐渐消瘦,不爱出门了。

到后来除了吃饭出恭不出房门半步,有几次他母亲甚至在他房间里听到了女子的笑声,这可把老太太吓得够呛。

儿子并未婚娶这平白无故的哪来的女子笑声啊,刚开始就找老头去说,老头并不相信认为老太婆疑神疑鬼的,但儿子的病情日渐严重看了许多医生,也吃了不少名贵药材组成的药方,总也不见好转!

老太婆多说几次之后他也不由得就有些怀疑了,于是才来找了张天元。

本来是打算找别的巫师的,但因为张天元前后两件事儿实在做的太漂亮。

也很让人愿意相信。

地主诚恳地请求道,尊贵的先生,有一事相求万望您费心。

之后就把前因后果说了,张天元登时就知道怎么回事了,为了慎重又用水碗看了,知道是化形的妖邪作怪迷惑了他儿子吸取精气!

但张天元免费给达利特村的人帮忙,那是因为这些人要帮他干活,可这个地主却不会给他干活,他得要这家伙答应他一个条件。

当然,最好是用古董来换,尤其是中国古董。

本来只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小期待,却没想到,这主人家竟然还真有好东西。

而且还是宋徽宗亲笔所书的宝贝。

宋徽宗这个人,前面已经说的很多了。

他是宋神宗第十一子,哲宗弟,宋朝第八位皇帝;曾封过遂宁王、端王。

兄哲宗殁后无子,命太后立他继位,改年号“建中靖国”。

信奉道教,是工笔花鸟画创始人。

其绘画“十三科”,科科通能,尤精工笔花鸟,所制传世工笔《锦鸡图》名闻天下,气韵富贵高古,笔墨精深绝伦。

自创“瘦金体”,笔力铁画银钩,风神俊逸,独步天下。

善作狂草书,得怀素、山谷笔意。

又首开“院体”花鸟画风,重视顶级绘画人才,特别强调院内画家必须野外写生,提高自身艺术修养和笔墨画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