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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淼上班的地方是一个小型的律师所,她在里面当会计,刚入职没多久,工资不算高,但也能维持母女俩的日常生活。

这份工作对于当初刚毕业的卫淼来说,确实是一个还算不错的选择,但不是最好的选择。

那时候的卫淼是为了就近照顾母亲,才从几家应聘公司中最终确定了这一家。

可没想到资本家本性逐利,因为公交车让座事件,律师所的老板甚至都没有去在意真相是什么,就将她给开除了,为的就是不影响律师所的名声。

这事儿甚至又给了那群键盘侠攻击卫淼的理由。

看吧,连上班的地方都不要她了,可不就是人品有问题吗?

律师本身算是维护秩序的存在,实际上只是依照法律,对当事人负责,维护委托人的利益。

但在公众眼中,律师,在一定程度上就等同于正义,等同于法。

这其实是不对的。

一场官司中,不管是被告还是原告,都需要辩护律师。律师不只是为好人出庭而已,这当然不是说这种职业就是好坏不分,只看钱不看结果。

其实这才是对公平的维护,哪怕是大众眼中的坏人,也有为自己争辩的权利。如果真有冤屈,也能在这个过程中自证清白。否则只要被其他人判断了是恶,就引颈受戮好了,还需要法庭做什么?

所以,律师的职业立场,并不等于个人立场。

在普通的群众眼中,这两种立场却是混为一谈的。

这就让律师所仿佛也镀了一层金光。

所以被律师所开出的卫淼,就“一定”是有错的,值得他们指责批判的。

而律师所的人当然也不会认为卫淼出事是他们的责任。

他们不过就是为了集体的利益,剔除了一个可能会影响名声的缺陷而已,有错吗?没有啊!

真要算起对错来,他们的确是不用负责的。

只不过是冷眼旁观,没有朝需要帮助的卫淼伸手,反而还在背后推了一把而已。

余淼对于这家律师所倒是没有什么仇恨的感觉。

人家做生意,为的就是利益。

当初没有帮卫淼,反而是直接开除了她,只能说没有太多人情味,却不能指责老板黑心肠。

毕竟律师所也只是为了少麻烦才做出那样的选择,第一目的并不是想要逼死卫淼。

为了一个小会计把整个律师所的名声都赌上,除了极少部分人,很少会有谁这么做的。

只是,才刚出事就忙着撇清,显得太过冷漠了一些。

余淼自己也是做生意的人,理解却不全然赞同对方的决定,但也不至于像对待大妈和那个录视频的男生一样报复。

必须让人家压上整个律师所,为一个刚入职没多久的小员工站台?这和那些强压着卫淼,非得让她给人家让座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?

不也是另一种道德绑架吗。

可理智归理智,真要让余淼继续待在这里,那也是不愿意的。

于是,她就这么带着打印好的辞职信过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