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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书吧 > 科幻小说 > 快穿:宿主是个狐狸精 > 第472章 我想一口把你吃掉:狐狸精vs桃子精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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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2章 我想一口把你吃掉:狐狸精vs桃子精(完)

第472章我想一口把你吃掉:狐狸精vs桃子精(完)

(本章配上BGM食用更加哦~

《去见你》by徐秉龙)

(本章两千字哈~)

少年一身白衣,背上是一把长剑,站在桃林的入口。

这十年来,他走过千山万水,也见过形形色色的人。

曾经被骗去过青楼,差点失了清白;也曾经当过杂役,给人端茶倒水,看人脸色说话;也曾经当过苦力,于烈日炎炎下,拉着一车货物艰难前行;也曾沿街乞讨,衣不蔽体食不饱腹……

以前他不懂。

每每听别人说起人间有多么多么的好,总想要出去看看。

可当他真正好好的看过了这个世界,他才明白。

原来最好的那个地方。

就是最初的那片桃林。

兜兜转转,绕了一个大弯。

还是回到了原点。

这一路走过,他开始渐渐的能理解,她当初为什么不让他去人间了。

她从来都是为了他好。

而那时的他,却笨拙到,一直把她的好,当做理所应当。

少年将长剑从背后取下,握在手里,迈开步伐走进桃林。

那天,她说下次再见,不是你死,就是我亡。

这件事,也是应该有个了断了。

至少让他当面道个歉。

好好的说上一声对不起。

……

十年过去,桃林依旧是原来的模样。

花开了又谢,谢了又开。

桃树似乎更多了。

郁郁葱葱的,一棵挨着一棵,枝干相交在一起。

少年往记忆中的位置走着。

突地有些紧张。

也不知道……

她怎么样了?

没有了他揉肩捏腿,她一个人过的好不好?

房子,最后有盖起来吗?

她……还恨他吗?

少年拘谨地整理了下衣衫。

将身上的褶皱抚平,又将青丝简单的梳理了一下,这才继续往前走。

每离狐狸窝的距离近上一分,他的心跳便快上一分。

原本脑中闪过的无数个问题,在一瞬间,皆化为空白。

他深吸一口气,微微冷静,鼓足勇气,快步上前。

视线却是一顿,整个人也愣在了原地。

那里还是十年前的模样。

房子修了一半,废弃在那里。

用草铺成的狐狸窝,早已经一片破败。

看起来,很久没有人住过了。

她去了哪里?

难道离开桃林了吗?

少年漆黑的眼眸中现出一丝落寞。

看来,连最后一面,都见不上了……

他的目光从每一处细节扫过。

这些东西,每一样都承载着他的回忆和快乐。

少年走到那棵他诞生的桃树前。

桃树枝叶繁茂,似乎比以前又长大了一圈。

他亲昵地摸了摸树干,席地而坐。

微风送来桃花的沁香,耳边树叶沙沙作响,让人莫名的安心。

少年靠着桃树,舒服的闭上双眸,竟不知不觉睡着了。

梦里,他仍是那个又白又粉的小桃子。

无忧无虑的追着蝴蝶,奶声奶气地叫她蓁蓁,她去哪,他就变成桃子,骨碌碌地跟在她的身后。

有时还能找借口,抱抱她,偷偷亲她几下。

女孩总是笑得豪放,笑容却是清雅而明媚。

比那春日阳光还要耀眼温暖。

睡梦中的少年浅浅地勾起唇角。

十年来,第一次做了个甜甜的梦。

可梦总要醒来。

他揉揉惺忪睡眼,坐直身体。

头顶好似沾了什么东西一般,总觉得痒痒的。

少年抬头。

额前的碎发随着他的动作散落下来。

他的瞳孔重重一震。

心脏仿佛漏跳了一拍,身子僵直着,所有的背景都在一瞬间变得模糊,只有上方的那道身影,无比地清晰。

女孩侧卧在桃树枝上,白衣胜雪,青丝如墨。

她墨发未束,随意的垂落下来,跟雪白的裙摆一起,在风中轻轻飘扬。

刚刚扫在少年头上的,便是那片不听话的衣袂。

她手里执了一坛酒。

酒坛几乎快被她翻了个个儿。

她使劲的晃了晃,将最后几滴酒纳入口中,随即将酒坛蓦地往下一抛——

酒坛稳稳的落入少年的手中。

他有些茫然,又有些忐忑地看着躺在树上的少女。

她宝石般湛蓝的眸子此刻正斜睨着他,日光透过树叶间的间隙,在她的脸上洒下一片浅金色的光芒,柔和而唯美。

少年揉了揉眼睛。

又在自己的腿上狠狠掐了一把。

嘶……

真疼。

像是有一颗石子掉入似水的眼眸里,涟漪圈圈漾开,闪着粼粼波光。

不是幻觉。

不是幻觉!

他就那么仰着头,呆呆地看着她。

甚至连眨眨眼,都舍不得。

不知是不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,女孩的脸颊微微发红,话里都染上了几分酒气。

“蠢桃子,看什么看,还不快去给本尊摘桃子!”

女孩凶巴巴地说着,嘴里小声地嘟囔一句,“再看,本尊就把你给吃了!”

下方的少年却突然傻傻地笑了起来。

他嘴角上扬,肩膀因为笑而上下剧烈抖动着,那样子,活像是天上掉馅饼,被砸到了一般。

可那弯起的眼眸里,却涌上了晶莹的泪花。

“我这就去。”

少年起身,垂着头,没让她看见他的表情。

泪一滴一滴地掉下来,打在土地上,形成深褐色的圆点。

花瓣簌簌飘落,他的脸上满是泪水,却笑得璀璨明媚。

他不走了。

再也,不走了。

趁阳光正好,趁微风不燥,趁繁花还未开至荼蘼,趁世界还不那么拥挤。

我花了十年的时间,翻越千山,行万里路,阅遍世间繁华与凄凉,披着一身风尘来见你。

幸好,你还在。

幸好,还不晚。

**

“蓁蓁,什么是喜欢?”

“喜欢啊,喜欢就是你想对他好,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。”

小桃子扬着粉扑扑的小脸,眨着湿漉漉的眸子,轻轻勾起她的手晃了晃。

声音软软糯糯。

“桃夭最喜欢蓁蓁了!”

**

他此生再没踏出桃林一步。

妖精的寿命长达几百上千年。

他却一直守着这片小小的土地,像是在用一生来书写一个诺言。

古人有言,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。

可他知道。

是这蓁蓁绿叶,成就了他的一方山水,至此一路风景盎然。

于是。

才有了他的灼灼其华。

——完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