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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书吧 > 科幻小说 > 影视世界当神探 > 第1703章 时间=法外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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钛金手机公司在纽约只有销售门店,其它的工厂遍布各地,总部在拿骚县。

需要NYPD的时候很少,顶天就是普通治安的需求。

所以它的捐赠是麻烦最少的那一种,这种轻松钱尼尔森专员这辈子都没遇见几次。

既然给了钱,那路克两人工作成绩的好坏,对达斯丁和艾尔莎没影响。

甚至他们不做警探,对这两位老上司也没什么影响。

当初答应过来帮他们,现在的情况也算功德圆满。

路克又喝了一口酒,才说到:“第二,因为两年时间,已经足够我们离开警局了。”

赛琳娜不解:“什么意思?”

路克:“如果我们不接受达斯丁的邀请,却自己跑过来开一个侦探所,纽约跟着就“热闹”起来,那太显眼。”

赛琳娜立刻明白:这就是在说蝙蝠侠黑猫女出现的“节奏”,很容易与两人行踪“吻合”。

没人查就算了,但路克和赛琳娜的战斗力都不一般,未必没人真怀疑到他们。

这点不适合在露天环境细说,见赛琳娜理解了,路克也就继续:“第三,这两年钛金手机公司的发展很快,我们已经是美国最有钱,最有权的那一拨人,不需要顾忌太多。”

赛琳娜不由得想起当初,青木老头送路克一栋平房别墅,自己都羡慕得不行。

现在……完全没感觉。

光是她和金块的小金库都能买栋千万级的豪宅,而刚到洛杉矶时她还在为房租肉疼。

至于路克,他捏着钛金手机公司和帝企鹅软件公司过半的股权,总估值超过两千亿。

这两年里,路克还用股权激励的方式,光明正大增加金妮手里的股权,让她的持股份额都在15-20%之间,加强她在公司里的话语权。

其余股份则由金妮操作,与超过五十家资本集团交叉持股,形成利益共同体。

随着路克手里的技术越捏越多,绝大部分不重要的专利也从短期授权,变成了超长期授权。

以这两家公司的体量,别人也很难一口吞掉,他没必要再捏着那些“过时”的专利。

他和金妮都过了缺钱的日子,更需要权势来保护自身,让出利益是必然选择。

实际上,这两家公司是由金妮一手发展起来,有“第一次”这个属性。

否则即便它们落入其它人掌控,也根本不重要。

反正路克要的只是手机网络这个信息与媒体平台而已。

即便被人踢出局,他和金妮依然是掌握权势的顶级阶层。

分散持有的那些资本集团的各种股份,就是他们的“保底资产”。

不过这一切的前提,也得对方先通过系统的善恶判定。

如果对方红名过多,手段太脏,那路克不介意用更脏的手段,反吞对方。

精神催眠+致幻,能解决大部分问题。

资本集团里有非红名吗?据路克目前观察,这种存在属于大佬群体里的“珍稀动物”。

因此,他有99.99%的机率可以动用非常规手段。

而只要不出现极端情况,十年内路克和金妮就会成为“法外之人”。

这种人不会出现在法院的被告席,因为基本没有官司能落到他们头上。

公司出了事,有公司管理者出去顶缸。

私人出了事,则有替罪羊主动认罪。

而在绝大多数普通人的眼里,这些人个个都是大慈善家、收藏家等等。

在这一点上,美国的摩根、庄臣、洛克菲勒、布什等等知名家族就是最直接的例子。

美国的有钱人可能被拉出来,当众处刑——比如杀妻的汤普森。

但有钱又有权的人,从来不受惩罚。

路克让金妮所作的,就是从单纯的有钱变成权钱皆备。

只有这样,他才能以权制权。

别人再也不能因为一点怀疑,就对他大肆追查。

用最实际的例子来说,只要再过五年,FBI、CIA这些人即便发现一点蛛丝马迹,怀疑路克是超级英雄,那也只能将证据拿给某些大佬。

这些大佬再用它与路克进行利益交换。

除非是不可调和的死仇,没谁会傻得去揭发他。

九头蛇的那些“盟友”就是现实案例。

没有铁证告不倒他,那只能换取利益。

利益才是最重要的。

路克一直不与美国官方明着对抗,不是因为什么精美,纯粹是没必要。

他苟着发育几年,就成为了执棋者,可以动用官方的力量为自己办事。

他又不是形势所迫,那为什么要以个人对抗整个美国社会呢?

这种极其愚蠢的想法,沙雕才会有。

换个角度来说,路克的发展路线高度类似九头蛇。

本尊披着美国官方的皮,给自己捞好处,再把黑锅扔给美国官方。

私下里马甲依然想干什么干什么,还能利用官方力量,清除某些手尾。

路克只是个普通人,更不懂什么正直。

唯一的好处是他有自知之明,从不把自己上一世当键盘侠时的某些口嗨当真。

时间永远是站在他这边的。

他才二十一岁,就已经迈入美国顶级阶层,基本排除别人用官方力量来追杀他的可能,这还有什么不满足。

……

之后几天,路克将达斯丁、艾尔莎、伊丽莎白邀请到家里来。

在聚会上,他宣布了自己即将辞职的消息。

三个人都相当吃惊。

最后,他又分别和三人谈了谈。

以后的安排,他只跟达斯丁与艾尔莎交流了一下,伊丽莎白没这必要。

因为伊丽莎白很有钱,且达斯丁和艾尔莎都能照顾她。

三人的反应比较类似,但又各有不同。

达斯丁最洒脱,即便不舍也觉得很正常。

像路克这种有钱人,一直当个小警探才奇怪。

不过从路克两人的吃穿用度,达斯丁大概能推测出,路克发财是在他手下当差之后。

只能说路克发家速度太快,计划赶不上变化罢了。

甚至他也明白,路克跟着他调来纽约,基本是人情。

当时的路克应该就很有钱了,否则不可能在克林顿区弄出这栋五层小楼住。

哪怕这里当时是混乱的地狱厨房,这么大一栋楼的租金也是普通人难以想像的高昂。

所以达斯丁早就有心理准备,对路克的这个决定只有祝福。

艾尔莎和达斯丁的反应差不多。

她甚至比达斯丁更了解路克两人——达斯丁跟赛琳娜可不是闺蜜。

女人对很多东西的价格更敏感,比如香水、护肤品、首饰、衣着等等。

即便赛琳娜是比较“节俭”的那种女性,这些东西数量不多,但档次就在那里,瞒不过艾尔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