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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骷髅老人

金毛狮郎自然没有死。

金毛狮郎怎么会死呢?

现在他正在一座朱漆大门前的台阶上,轻轻地叩着朱漆大门上的铜环。铜环响处,门轻轻地打开了。一个穿着红色短打劲服的青年笑眯眯地迎了出来。这青年身材修长,面貌俊朗,脸上挂着笑容,似乎显得有些阳刚不足,阴柔有余。看到金毛狮郎,他脸上的笑容更灿烂。

他高兴地说:“大哥,我一听门响,就知道是你回来了,忙来开门,果然没错。”

金毛狮郎“嗯”了一声,算是答应,举步跨过门槛,径直往里面走去。青年紧跟着,一边用兰花指轻轻为金毛狮郎弹着衣服上的尘灰。

金毛狮郎说:“林辉,拍灰尘就拍灰尘,弹什么弹,弄得我心里怪不舒服。”他最不喜欢的便是男人的娘娘腔。

林辉停住弹打衣服灰尘的手指,说:“大哥,二哥与三哥在客厅接待一个客户,已有半个时辰了。”

金毛狮郎说:“我知道了,你去忙吧。”

金毛狮郎并不想打扰老二老三,他们有个人联系业务的权益。他想回他的房间去休息。他的房间在后院,一条长长的走廊,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。这羊毛地毯来自西域,一个叫黛绮丝的女孩亲手编织送给他的。

那次,金毛狮郎替人押嫖去雁门关途中,碰到明教的紫衫龙王黛绮丝,被护送汝阳王世子进中原的四大门派高手围攻,出于一时义愤,他出手相救,因此,被黛绮丝盛情相邀在北疆的乌城呆了几天,走时,黛绮丝赠送了他这匹自己亲手织造的羊毛地毯。

鲜红的羊毛地毯,中央编织着一条紫色腾飞的龙,张牙舞爪甚是气势威风。

金毛狮郎的确很喜欢,更喜欢的还是上面那条紫色的腾飞的龙。回来后,他按照这条用紫色毛线编织的腾飞的龙的形态,在自己的客房门上画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龙。

此刻,金毛狮郎正推着这扇门,门没开,他不由皱了皱眉,化手掌为拳头,\"砰″地一声捶在门上。

金毛狮郎练过混元霹雳神功的铁拳,一拳可以打死一个牛高马大的汉子,现在用来敲门,未免有些大材小用。

不过,金毛狮郎捶在门上的拳头并没有使劲,所以,还只能说是在敲门。他捏着拳头“敲”门。到第七下时,他心中已是大不耐烦。

金毛狮郎不是个有忍耐心的人。他想他若敲到第十下时,门再不打开,就破门而入,更何况这是他的房间。这样一张梓木门在他眼中,不过是一道纸糊的屏风而已。他倘若要破门不过举手之劳。幸亏他敲第九下时门已打开。

开门的是个老人,满面皱纹,瘦得像是一层皮包着的一具骷髅。这样的怪老人,应该算是风中的残烛,随时可能倒毙大吉。但这老人的目光阴鸷,闪烁着桀骛不训的凶光,在人的脸上一扫,保证叫其人不寒而栗。他虽然枯瘦,但很高,身子也笔直。看来像是一把锋利的剑,又像是阎王手下的无常鬼。他的名字正是叫阎无常。

这样一个老人,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其可怕。但金毛狮郎居然不怕他,脸上仍是若无其事的表情,仍挂着漫不经心的笑,连起码的敬老尊贤的礼节性问候也没有,似乎根本没有看见这位老人。

老人却对金毛狮郎恭敬有加。他阴鸷的目光看向金毛狮郎,便变得柔和尊敬,笔直的身子也弯了,说: “大哥好!”

金毛狮郎居然是这个老人的大哥,而这个老人的年龄,可以做得他的祖父了。

无论从年龄,从外露的锋芒,从阴险诡诈都看不出金毛狮郎这毛头小伙子,凭什么做这老人的大哥。

但金毛狮郎居然坦然接受,居然没有脸红,更没有局促不安,只是礼节性地淡淡地说:“老三好。”

原来这老人还只是金毛狮郎的三弟。

金毛狮郎举步进入客厅,客厅里另一个老人已慌忙站起来,躬身说:“大哥好,大哥好,呵呵呵。”

这个老人可与那个老人大不相同,那个老人瘦得像骷藏,而这个老人胖得像大肥猪。这个老人虽并不比那个老人矮,但不论怎样看,他都是四四方方的一块肉。那个老人阴鸷深沉,令人不敢亲近。而这个老人却笑不离口,话未出口,便大笑三声,极像是佛教里面的笑弥勒大肚子和尚。

于是,金毛狮郎也只得笑了笑,说:“老二,你好。”

但见这间客厅之中,血也似一片红。墙壁,地毯、器皿皆是红色的,红得像血。人呆在这血也似的一片红的客厅之中,红光投射在脸上,仿佛涂着鲜血。倘若不是习惯于这红色的人,呆在这血也似一片红的客厅里,不久就会头晕脑胀。

所以,这客厅里另外一个人已半睁半闭上了眼睛,好像要瞌睡似的。

老二\"呵呵\"大笑,指着昏昏欲睡的人说:“大哥,这人是我们的客户。他说有一件大事要我们办。我和老三不敢擅自作主,就引他到这里等候大哥回来,呵呵呵。”

金毛狮郎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,轻轻“哦”了一声。

老二说:“这是我们大哥,也是我们镖局的总舵把子,人称金毛狮郎。放服当今武林,能够与我们大哥做对手的人,恐怕没有几个。呵呵呵。”

他说的是实话,但无论多么实的话,从他口中说出来,都带着恭维奉承的意味。

而金毛狮郎对恭维话实在不喜欢,他皱起了眉头,说:“为什么不点灯?”

原来现在虽然还不到黄昏,但外面狂风呼啸,乌云密布、天气阴沉沉的,而这客厅雕花的窗棂又糊了皮纸,所以厅内很暗。

金毛狮郎说: “点灯。”

老三如闻律令,慌忙打燃火石,点燃厅内四角的四支巨独。灯光很强,在这血似的一片红的客厅之中,尤其刺得人睁不开眼来。老二与老三虽早已习惯了,也微微地上了眼睛。但金毛狮甲郎的眼睛却反而睁大了些。

他天生就喜欢强烈的光与强烈的红色。

强烈的光像刀,强烈的红似血。

一般人都受不了这强烈的光和强烈的红。

但听那个半眯着眼睛似睡非睡中的客人大声吼道:“为什么要点灯!这样不是挺好吗?”。

客人的声音不但大,还有点嘶哑,若是有人用鸭公的叫声来形容他的声音,那人一定是在抬举他。

金毛狮郎说:“因为我要点灯。”

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理由,只是有点强词夺理而已。

嗓子嘶哑的客人说:“我说了,不要点灯就不要点灯,为什么还要叫着点灯?\"

金毛狮郎说:“因为我喜欢。″

嗓子嘶哑的客人说:“我不喜欢。”

金毛狮郎说:“你不喜欢,你便走。”

嗓子嘶哑的客人只是气得胸脯急剧起伏,半晌才大声说:“你知不知道客人就是镖局的衣食父母和财神。″

金毛狮郎说:“好像听人说过。”一副调侃的腔调,“若只不知道这句话,那末免太孤陋寡闻了,这句话是许多镖局的口号,也是我雄风镖局的服务宗旨,我还把它贴在了墙上。点亮蜡烛灯就是为了你能清楚地看到。”

嗓子嘶哑的人说:“可是,你根本就没有把我当财神,别说是衣食父母了。”

金毛狮市郎说:“因为你不是我的财神,更不是我的衣食父母。”

嗓子嘶哑的人说:“我是你的客户,客户就是财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