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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书吧 > 其他类型 > 我的狐仙女友 > 第一百零六章 玉面杀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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豪华宝马轿车上,任长城递给秦风一个包裹,感谢道:“风少,这里面是十万元。今晚上多亏你了,否则我这地盘可就要拱手让人了。”

“别这么客气,你的事就是我的事,怎么说,你也算我半个小弟。”秦风别有深意的说道。

任长城听后面带畏惧的点了点头,说道:“风少,你放心,我绝对安分守己的做好自己的事情,不会有半点儿叛变之意,你想什么时候坐回你自己的位置,我立马让出来。”

看到任长城的反应,秦风眼睛微微眯起,不知道在想什么,随后淡淡一笑道:“我对当老大没什么兴趣,不过我却需要黑道这股势力,只要你好好表现,老大依然是你的,我做个幕后人物就行。”

“谢谢风少信任!”任长城低着头恭敬道。

“行了,别整那些虚的,我这个人只喜欢看事实。”秦风摆了摆手打断了任长城低头的动作。

任长城犹豫了一下,说道:“风少,其实刚才吕明义问你身份的时候,你应该如实告诉他的。”

“哦?凭什么?”秦风不屑道。

看到秦风不可一世的态度任长城苦笑了下,说道:“吕明义明显的是看中了风少你的实力,想要招揽你。如果你有了吕家这颗大树的庇佑,未来绝对不可限量。”

“寄人篱下,必受其制!我讨厌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他人手里,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。”秦风说道。

“可是你拒绝了吕显义,若是惹他生气了,会很麻烦。”任长城面色肃穆道。

“嗯?他还能把我怎样?”秦风眉头一皱道。

“没什么,风少,这次是我把你带出来的,出了事我肯定负责到底,不管吕显义对你有什么不满,我都会解决。”任长城打包票道。

“你准备好明晚的比赛就行了。”

秦风闻言略微沉思了下,没有说话,一言不发的拿起钱下了车。

秦风直接走到最近的一个银行将钱存了进去,然后留下一部分在自己的身上,准备交给秦舒雅给家里添一些家具。

“风少,我把你送回家去吧。”任长城来到秦风的跟前,说道。

“不用了,你忙你的去吧,我自己走回去就行。”秦风淡淡的摆了摆手,说道。

任长城看到秦风的态度,索性不在劝,转身上车离去了。

秦风徐步走了几分钟,忽然掉转过头,向回家路上的另一个方向跑去。

走到一个胡同处,一个闪身便迈了进去。

“玛德!还想跑?给我追!”

就在秦风闪身进入胡同后,一群人从四面八方蹿了出来,手拿着片刀狼牙棒什么的,向秦风刚刚进入的胡同内冲了进去。

只是当他们跑进胡同后,不禁一愣,秦风不禁没有落荒而逃,反倒一脸讥笑的站在他们的面前,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。

“哈哈!这个小子不会是个傻子吧?见到我们居然不知道跑?”一个混混指着秦风大笑道。

“这倒是省事了,兄弟们,早点解决早完事儿,等会吃饭、喝酒、卡拉OK,一条龙服务!”其中一个看上去是头子的寸头大汉嚎了一嗓子。

听到这话,那群混子顿时兴奋的嗷嗷怪叫起来,跟吃了兴奋剂似得,纷纷一脸不怀好意的看着秦风。

“哪个白痴让你们来的?刘大头?”秦风面无表情的扫了他们一眼,冷冷的说道。

“怎么?你小子还想报复?可惜估计你没这个机会了,那个大老板发话了,今晚你得死!”寸头大汉目露凶光道。

“你们当真敢杀我?”秦风面色一沉,眼中闪过一抹寒光。

“唉!这年头,死个人这不是太正常了吗?地球离了谁都公转自转,你放心吧,我会给你个痛快的。”寸头青年狞笑道。

“就凭你们这群垃圾也想让我受伤?”秦风嘴角微微上扬,勾起一个诡异的弧度。

虽然刚刚跟那个野牛大战了一场,但是秦风体内的灵气却很充裕,对付这群混混简直绰绰有余。

听到秦风说自己等人是垃圾,那群混混顿时怒了,面容狰狞的拿着手中的武器朝秦风冲了过来。

“臭小子,本来我还想留你个全尸,既然你这么嚣张就别怪我们下手无情了。”

这群混混叫嚣着,仗着人数多的优势,将秦风围得水泄不通。

话音一落,其中一个混子一个片刀直接砍了下来,力道凶猛,在空气中刮出“嗖嗖”的风声,让人听了头皮发麻。

面对这混混的偷袭,秦风冷笑一声,左脚一抬一伸。

“乓”对方那势如破竹的一击直接被秦风从半空中踢中,一声刺耳的声音响起,随后就听到一道惨叫声。

偷袭的混混如风筝般倒飞出去,倒在地上左手捂着右手不住的嚎叫,整个手骨都被踢断,正流淌着鲜血。

一腿之威,残暴骇人。

秦风毫不停歇,再次凌空踢出两脚,又一人仿佛被迎面而来的火车撞到,整个人,一下飞出老远,满口喷血,倒在地上,如同一只死狗,已无任何生机。

秦风迎风而立,立如标杆。嘴角带着嘲讽的笑意,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,透着嗜血的寒光道:“来,继续。”

“草泥马!你小子活腻歪了!”

寸头大汉眼见自己这边瞬间折了两人,顿时怒发冲冠的吼了一声。

在寸头大汉的怒吼中,离秦风最近的一圈混混猛然冲了上去。

但不知为什么,他们的片刀和棍棒才挥出一半,吼叫声还没有落完,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般身子僵在了原地,因为他们就在这时被秦风冷冷的扫了一眼。

眼神冰冷犀利还带着慑人的杀气,被秦风扫中的那一刻,他们就仿佛被死神瞄上了一般。

就在他们身子呆滞不进时,秦风毫不犹豫挥出两拳。

“砰砰!”两声闷响。

最前面的两名混混凌空飞起,直接撞开后面的人群,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,然后狠狠的跌倒在地上。

想挣扎站起来可是胸口却勇气一股难言的疼痛,才爬起一半的两人同时喷出一口鲜血,然后就晕倒了过去。

三十多名混混齐齐一震,秦风所展露出的威猛狠狠的打击到了他们的内心。

他们着实没想到,这小子有如此惊人的力量。

这还是人吗?

寸头大汉嘴巴微张,满脸的不可置信。

他之前听说了秦风的身手,脑海中已经想象了秦风的危险,可是却没想到如此强悍。

秦风的脸上保持着应有的森寒,经历过数次战斗的他的身体,几乎形成了一种本能,面对将要伤害他的敌人,都会毫不留情的发出致命一击!

人若伤我我伤人,天若灭我我灭天!

玛德!蚂蚁成群足吞象,老子还不信了。你一个人再厉害,还能逆了这天不成?

寸头大汉怒了,混混们眼睛也红了,他们这么一群人,如果今天不把秦风剁了,以后就不用混了。

寸头大汉声嘶力竭的吼道:“弄死他!”

撇弃方才升腾起的震撼,十几个平日里争雄斗狠的魁梧混混瞬间握紧手中的钢刀,朝秦风冲了过去。

那架势,就跟一群豺狼围堵小绵羊似得。

混混打架就喜欢这种以多欺少的战役,往往这个时候,他们兴奋的程度丝毫不亚于‘做,耐’。

胡同虽小,但是容下十几人足以。

面对队伍参差不齐的敌人,秦风不屑一笑,率先冲了上去。

冲在最前面,速度最快的那名强壮的混混,几乎是腿对腿的跟秦风撞在了一起。

“砰”的一声巨响,那混混眼睛目瞪圆睁,砍刀还没有挥出去,却发现自己的身子与秦风狠狠的撞击在一起,瞬间鲜血飞溅,全身发出咯咯的声响,骨头俱碎。

这种感觉就像是被一只五百公斤的大犀牛迎面顶了一下,剧烈的疼痛感险些让他晕厥过去。

还不等他发出歇斯底里的惨叫,秦风肩膀一撞,这名混混顿时倒飞出去,摔在地上拖出了四五米的血痕。

秦风眼神依旧那般冰冷,他的手猛地一挥,便击中了另外一名混混的胸膛之上,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。

这具已经失去战斗力的躯体顿时跌向了身后的人群,腾腾,有好几个躲闪不及的家伙被撞倒在地,连翻带滚的,不知道的还以为演炮灰戏了呢。

空气中闪过两道寒光,秦风看都没看,身子本能的涌出灵气,两掌朝身后轰出。

“砰!”

那两名偷袭的混混捂着脱臼的手向后退去,疼的眼泪都流出来了。

眨眼之间,秦风废掉十几人。

本来拥挤的胡同里面一下子宽敞了不少,本来胜券在握的寸头大汉此时一脸震惊的看着秦风。

他曾经去看过黑市拳比赛,亲身感受过拳台上血腥的味道,也见识过高手如猛兽一般搏命的残酷厮杀。

可是那些人与眼前的这家伙一比,简直就如同两个境界。

黑市拳台上的是冷酷无情的杀人机器,而面前的秦风却是杀神!

天下之大,无所不杀的杀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