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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永强将稻米送到灶台,徐真接下了。

听说他要去朱颖那边,将米糠递过去,便让他顺便将朱颖喊来。

朱颖忙完手头的活,就过来了。

原来是为米饭的事。

这东西可是个稀罕玩意,平日基本没怎么吃到。偶尔从外面搜集点来,也都是煮点稀粥,大家尝尝味道而已。

今晚大餐,准备蒸一大锅,可以好好饱餐一顿。

但徐真和秦姐,灾变前都是用的电饭煲,并没什么经验。担心给煮糊了,或者做成夹生饭,那可麻烦了,不提队长会怪罪,糟践了好东西,自己也心疼。

她记得,山上独居的王正才,是擅长用柴火灶做米饭的。

但离的远,一时之间也喊不来。

所以得求助于朱颖,年岁大些的,总归经验会多点。

朱颖来后,帮忙淘米下锅,又亲自烧火。

半熟之后,锅里的饭香,就开始飘散了。

一阵一阵往外涌,似乎整个院子都能嗅到。这香气,不同于平日煮肉的味道,醇厚温和,比那更具杀伤力。本来不怎么饿的人,肚子也被勾的咕咕响。

都下意识放下手中的活,往灶台处眺望。

连做饭的几人,看着水汽蒸腾的锅,都止不住咽口水。

三人对视,看着各自的动作表情,又不禁哈哈大笑起来。

心里跟猫在抓挠似的,特别想掀开锅,瞧瞧里面的情况。

当然,此时可没人敢随意揭开,这与平素煮个红薯,炖个土豆,蒸个南瓜不同,一旦揭开,就可能会成夹生饭了。

“不看了,不看了,做菜,做菜。”

秦姐挥了挥手,驱散鼻间的香味,与徐真转移了视线,开始忙活晚上的菜。

材料还是从朱颖那里取的。

第一次丧尸入侵的时候,将她所养的鸡鸭禽类吃个精光。

后来陆沉沉,小丁,仲黎黎诸人,想方设法,给她又捉了一大堆。朱颖沉浸在养殖之中,难以自拔,整天担心她这些鸡鸭鹅热了,冷了,饱了,饿了……当然,辛苦的是她一人,但幸福的却是整个营地的人。

农耕养殖,确实比游牧打猎强多了。

灾变之后,人类数量锐减,百不存一,甚至千不存一。这给各类动植物让出了大量的生存空间,所以周边的山林里,荒草中,野生动物极多,十分繁盛。

普通成员,打鸟猎兔,依然存在很高的难度。

像仲黎黎这种,箭法无双,擅于奔行的人,收获就多了。

但这也不是绝对的,跟运气有很大的关系。

有时候外出,半天就满载而归,别说野鸡野鸡了,大雁都能给你干下来。有时候出去晃悠一天,却一无所获,还耗费了不少干粮,纯赔本。

所以,打猎的成果,非常不稳定。

情况好的时候能撑死,情况差的时候能饿死。

而朱颖搞的养殖,相较而言,就稳定太多了。

鸡鸭鹅肉供应确实还存在问题,只偶尔能尝尝,要不然很快就被吃光了。但各种蛋类,却有了相对充足的供应。

这对还在长身体的孩子们,很重要。

这次徐真从她那里,取了几只鸡回来。

当然,这是张文书的吩咐,平白去取,肯定是取不到的。

小老太太养殖走火入魔,对鸡鸭看护的很紧,谁私自去要,那是找骂。她也不怕得罪人,有人独自趴在鸡圈边上多看几眼,她都会将人赶走,怀疑比人不怀好意。

“小秦,将香菇泡上。”

“好的,土豆削几个?”

“把筐里的都削了吧,我想想,还有千张……”

“豆皮?”

“对,豆皮,也都切一下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……”

徐真拿过剥洗干净的鸡,拎着刀,咔咔一顿剁,都斩成了小块。

纯用鸡腿,会更鲜嫩些。

但没那条件,有鸡肉就不错了。

将剁好的鸡肉,放水里稍稍泡洗一下,取出来在一边的大盆里晾着。另一边的锅里注水,放些葱姜料酒,鸡肉放进去走一圈,出出血水,去去腥。

撇去浮沫,捞出来继续晾着。

长勺将水舀出,然后用刷子将余水刷尽。

这刷子是用竹条做的。

老蒋说叫炊帚,最好是用高粱糜做的。

没寻到材料,就用了竹条。

平日里刷锅洗碗,最是方便。

热锅下油,放冰糖熬制。

固体融化,由白变黄,最终成为枣泥色。

秦姐在边上嗅着,说道:“甜腻腻的,是不是放多了?”

徐真笑道:“不会,吃的时候,感觉不出来的。”

鸡肉下锅,滋啦作响。

用勺翻炒,鸡肉裹了糖浆,由白花花的模样,变为黄褐色。铲子不停翻动,以免裹的不匀。这锅是固定的,要不然,她真想端起来好好颠一颠。

“料调好了么?”

秦姐闻言,端过一个小盆,说道:“好了,黄豆酱,蚝油,生抽……青红椒也切好了。”

“行”

锅内仍在滋滋啦啦响着,鸡肉被油煎的微微颤动。

倒入葱蒜,继续翻炒。

味道开始复杂起来,肉味被激发,开始飘散。

将调好的料倒入,搅拌翻炒。

那股特殊的气息开始显露。

“是这个味。”

秦姐砸了咂嘴,说了一句。

炒的差不多了,加水熬煮。

盖上盖,再掀开时,正咕嘟咕嘟冒泡,每个气泡里都散发着诱人的香味。徐真将香菇尽数倒进去,重新盖上,说道:“朱姨,火小点,焖会儿。”

“好嘞。”

十分钟后,揭开盖,将切好的土豆放进去。

盖上盖,焖了会儿,将千张倒进去。

再掀开时,汤汁已没多少,香气扑鼻,十分粘稠。

将青椒红椒放进去,搅拌一下,没入汤汁内。颜色上顿时明亮起来,非常鲜艳。辣椒被热气一烫,散发出蔬菜的清新气。

然后继续焖。

这次直至众人来了,才重新揭开锅。

大家每人先分了碗米饭。

捧在手里,相互看着,乐呵呵地笑。

这香味实在在浓郁了,口里老是止不住流口水,便是连口水也有种甜兮兮的感觉。这米粒的颜色,不如灾变前大家吃的洁白明亮,个体也小了点。不过,它再暗再小,那也是米饭呀。天天以红薯,南瓜,各种野菜当主食,乍见这个,确实有点顶不住。

感动的都有点想哭,比吃着野猪肉,大雁肉还开心。

然后每人发个碗,到锅前盛菜。

排好队,徐真和秦姐站灶台边,一人给舀了一勺,不多不少,正好是一碗。

张文书来的迟,也拿个碗排在后面。

“文书哥,我给你打好了,快过来坐。”

有个嘻嘻笑的声音传来。

张文书也不矫情,开开心心地就去了。

闻着这香味,肚子实在受不了,先吃了再说。

周辉端着菜,回到桌边,看着一碗米饭,一碗鸡肉,这才反应过来:“这……黄焖鸡呀!”

“傻帽,你才反应过来嘛”,王进已经开吃了,嘴里还含着米饭,含含糊糊地笑道:“这味道太让人怀念了,要是再加点辣就好了,不够刺激……我靠,你哭什么。”

刚才的米饭让人差点感动哭。

这回再加上黄焖鸡,就真的哭了。

粘稠浓郁的汤汁,浇在米饭上,一口吃进嘴里,感觉味蕾直接炸了。

周辉这个高大的汉子,边吃边流泪,也不擦,继续吃,继续流。

这可是末世里的黄焖鸡米饭呀!

谁能想到,竟然还能吃到这玩意。

不单是美味,总易勾起人太多回忆。这玩意在灾变前,实在太常见了。街头巷尾,遍地开花,与沙县小吃,兰州拉面一起,逐鹿天下。

以前这东西实在太稀松平常,吃它就是为了方便。

大家没那么多时间,就想着赶紧吃完,该上班的继续上班,该睡觉的继续睡觉,该约会的继续约会。

匆匆忙忙,慌慌张张。

突兀的重逢,就是这份稀松平常,让人忽然就破防了。

前尘往事,涌上心头。

以前种种或忙或闲,波澜不惊,平平淡淡,被自己咒骂讨厌的日子,原来是那样美好。

大家动作很快,稀里哗啦就吃完了。

意犹未尽,但是已经没了。

水稻虽然已收了,短时间内仓储还算充足。不过能让大家饱食的机会并不多,张文书允许大家每人一碗米饭,已经不错了。

天天吃不现实,偶尔改善一下伙食,相对靠谱点。

等以后播种面积增大,收获增多,才会慢慢调整。

徐真将米饭最底下的锅巴铲起来,用铲子切碎,分给大家吃。每人只有一小块,而且是先分为孩子们。锅里残余的黄焖鸡汤汁,也舀给众人。

用锅巴沾着汤汁入口,嘎嘣脆,鸡肉味。

张文书也得了一块,咬在嘴里嚼着,对赵世清说道:“稻米脱壳的事,已经有了合适的方法,就不着急了。慢慢脱,哪怕要吃的时候再脱都行。我准备和小陆外出一趟,去探探路,路有点远,或许要在外面待一晚。”

赵世清饮着茶,说道:“市中心那边?”

张文书点头,说道:“对……这边忙的差不多了,营地里留几个人,其余的去老王那边看看,帮忙收收庄稼,就当是放松休息了。”

“行,我领着过去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