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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猪肉分量很足,无法及时吃完,便用来腌制熏烤,留等以后享用。

狗子们分去了大部分猪下水,头尾和部分美味的内脏,则被徐真留下,给大家准备饭食。所以晚饭便围绕着野猪展开,肉食充足,能吃到人发腻。

分割猪肉的活,是陆沉沉干的。

野猪皮糙毛硬,不容易下手,得用点力气才行。

小陆同志不以为苦,他对可以施展刀法的活,向来是愿意干的。猪头,猪尾,猪蹄,猪下水……早早剁开,被徐真拿去卤了,这些玩意都是美味,但得处理一下,否则真不容易下咽。

为犒劳陆沉沉的辛苦,猪脑花特地留给了他。

“唔,味道还行,还得再加点辣”,张文书用筷子挑了一下尝尝,感觉味道单薄了点,“我以前吃火锅的时候,偶尔会烫一份尝尝,比这个细腻点。”

陆沉沉却不在乎,他是用勺舀着吃的,大口大口的,看着很香。

仲黎黎也挑了一点,用舌头咂了咂,感觉也不怎样,好奇地看着陆沉沉:“有这么好吃么?”

“好吃”,陆沉沉又吞了一口,说道:“徐真嫂子说,吃啥补啥,让我多吃点。”

张文书点点头,却越发好疑惑:“倒是有这么个说法,不过……吃猪脑子,最多也就补成猪脑子,跟你不相上下,不算提升吧?”

“……”

猪蹄与黄豆一起炖的,香味扑鼻。

众人都爱吃,但也就尝尝味道,没多少肉。

猪头肉和猪耳朵卤完,与剁碎的野菜混合着,切了整整一大盆凉食。热天吃这个,十分享受,是特别好的下酒菜。若能在水缸里冰镇几瓶啤酒,就真的完美了。

猪血今天找到了好搭档,与豆腐烧了一盆。

猪大肠是保留菜品,与洋葱,青椒一起炒的。

蒋德金下午主动要求清洗猪大肠,说自己很擅长,请组织将这项任务分配给他。但其余众人强烈反对,只好作罢。

张文书嚼了一块,点头称赞:“这个好,肥美丰腻,一咬肠里的汁便滋到口中,我太喜欢这个感觉了。”

众人有同感。

薛甜甜放下筷子,饮了口茶,说道:“我现在想不起来灾变前猪肉的味道了,不过好像比这个好吃。不都说野味更鲜美嘛,为什么会这样?”

赵世清咽下口中的东西,为她解释道:“那是人胡说八道的,野猪生存在荒野里,饥一顿饱一顿,运动量大,肉长的结实,脂肪又不及家养的猪,怎么可能好吃。肉炖了这么久,嚼起来还是有点吃力呢。”

对于野猪肉,大家是很爱吃的。

但这是在末世的背景下。

如果放在灾变前,他们吃着可就没这么津津有味了。

因为这野猪肉脂肪很少,肉有点发柴,味道既不好,吃着还费劲。并且,总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臊味,明明放了血的,还是难以除尽。

众人末世里吃惯了苦,能有肉吃,就算祖坟冒青烟了,哪还有那么多讲究。

仲黎黎砸吧着嘴,说道:“确实,我吃的时候,偶尔还会感觉臭臭的,又舍不得吐出来。”

张文书笑道:“以前香港有位蔡老乡,是个美食家,曾经说过,‘所谓野味,其实都没有个性,要是那么香的话,人类早就学会养畜,野味也变成家禽,不再珍贵’,这话有道理,老祖宗可是驯养了许久,才让家猪变成我们爱吃的模样,哪是野味能比的。”

他们在野外生存的越久,越能明白祖先的选择。

不必想着荒野里,有什么好东西,能比得上人类拥有的。

都是经过一轮又一轮筛选的,够资格的,才会被祖先留下来驯养,或栽种在地里小心侍候着。不说鸡鸭犬猪,玉米小麦这些,便是随手拎颗大白菜出来,户外也找不到什么可与它匹敌的野菜。

“你说那臭味,是因为野猪吃的太杂”,张文书夹起猪耳朵,放入口中嚼,发出轻微的脆响,“还有个缘故,是它们身上有个东西没摘掉。我小时候,家里养猪,会有人专门来村里劁猪的。”

“敲猪?”陆沉沉嘴巴里含的满满的,却还抽空问了句:“敲竹杠我听说过,敲猪是干啥?”

张文书看了他一眼,又看了看仲黎黎,对方正好奇地看着自己呢。

蒋德金和王正才在一旁笑。

他用手比划了一下,给她解释道:“就是把猪的蛋蛋割掉……蛋蛋是什么,知道吧?不知道的话,我还能解释的详细些。我忽然想起来,这蛋蛋可是个好东西,劁猪的时候多捡几个,也是道好菜。”

“……”

第二日,众人仍然破晓起身,前往庄稼地。

大野猪带着小野猪,公野猪伴着母野猪,自顾自地享用美味的粮食。

它们大概数学很差,没有算过自己队伍里少了两个伙伴。

又或者,没什么好奇心,对那两个伙伴去哪了没什么兴趣。

狩猎过程与昨天大同小异,两轮弓箭,一轮刺枪。不过多了一些陷阱,再加上配合度比前次好一点,收获也就多一些。

未及晌午,众人便推着几头野猪回了营地。

库房里又忙碌起来。

王正才在营地休息一晚,次日领着狗子们返家。

徐真将狗子们喂饱,又在它们身上多绑了些食物,留着路上吃。当然,还有许多要带回去的东西。这回没有再装水果罐头,不过塞了许多柿饼。

老头挺爱吃甜食,很喜欢这些。

张文书还让陆沉沉削了条猪腿下来,洗净之后,锥了洞穿了绳,给王正才斜背着。稍稍有些沉,路上怕是走不快,好在也没什么急事。

有了这条猪腿,老王和狗子们若是不想去狩猎,也够吃一段时间了。

众人送他到山路边上,挥手告别。

与前次相比,众人觉轻松很多,不像先前那般满心离愁别绪了。

回到营地,又投入了劳作之中。

接连数天,定时往庄稼地狩猎。成果在经过短暂的高潮后,开始下跌,每况愈下,最后去瞧的时候,已见不到什么野猪。

这也证明庄稼保卫战,获得了暂时的胜利。

这群家伙学乖了,至少短时间内,不会盯着这儿的粮食啃了。

不过众人还是尽量多布置了点陷阱。

因为他们能看得住白天,却看不住晚上。

陆沉沉之前提议过,给他在庄稼地边上搭个窝棚,他夜晚睡在这里守着。张文书没同意,他自始至终,都不允许大家夜里外出。

除非特殊情况,还是躲在库房里安全些。

夜间危险太大,如果遭遇丧尸,很容易出问题。他不愿冒这个险,哪怕亲眼看着丧尸吃他的庄稼,他只也会耸耸肩,说一句吃就吃呗。

然后,第二日天亮了再去处理。

所以没什么好办法,只能多布些陷阱,以防野猪夜里来偷食。

众人在田里忙完后,往营地走。

途中刮起了风,天色渐渐暗了下来。

空气中有股特殊的味道。

老蒋嗅了嗅,说大雨可能要来了。大家便加快了脚步,向库房赶。风越来越大,越刮越急。吹的人衣服猎猎作响,眼睛睁不开,只得以手遮头,慢慢往前挪。

凉意渐起,让人感觉衣服有些单薄了。

暗灰的浓云里,有电光闪过。

闷闷的声响,在天地间回荡,似乎在酝酿着什么。

众人心里隐隐有种感觉。

这第一声雷鸣,大概小不了。

终于在大雨落下之前,走到了库房附近。

仲黎黎抬眼的功夫,看见了远处的景象,不自觉地发出惊恐的叫声。